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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沿革】
環顧全球發展趨勢,企業界為因應經濟不景氣,紛紛實施人事緊縮與組織扁平政策。使得昔日以專業經理人自許的傳統企管碩士,在求職時受到嚴重波及。就在此時,另一種結合管理、科技、法律的「科技管理」新思潮,正在歐美知名商管學院中應運而生,並儼然逐漸取得理論界與實務界主流優勢地位。政治大學商學院科技管理研究所在這樣的環境中於民國八十三年誕生了。
科管所成立後發展迅速,在成立碩士班四年後於民國八十七年設立博士班,並於同年成立科技企家班。緊接著民國八十九年成立EMBA科管組,九十年成立理工醫農碩士後MBA組,民國九十一年即將設立智慧財產研究所。而其間積極推動校際、國際、兩岸交流合作,與工業技術研究院、陽明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北京大學、北京清華大學、中國科學院等學術重鎮建立合作交流關係。
【願景與使命】
本所願景為透過研究、教學、培訓、社區服務、國際交流等活動成為科技創新與管理全國最優秀、國際一流的學術單位。並以培育下列高級人才為基本使命:
一、高科技產業之經營管理人才。 二、大專院校科技管理相關課程師資及研究人員。 三、政府與研究機構科技政策與科技管理幕僚。
經過本研究所洗禮的學生,均兼具本土關懷與國際視野,成為產、官、學、研各界優秀科技管理與領導的人才。
【教學特色】
政大科管所為達到上述目標,在教學內容上特別強調產業智慧與企業知識並重;經營能力(資源整合)與管理方法(組織創新)並重;科技通識與人文法律素養並重等三大特色。在教學方法上,除重視課堂的參與討論外,並積極推行多元化教學方法:
●活動教學:透過經營模擬、會心團體、創意激發、角色扮演等活動,達到活學活用的目標。 ●實務教學:透過邀請企業家來校演講,暑期實務專題之進行,增進同學對國內高科技產業之了解。 ●旅行教學:全所師生利用寒暑假期間,經由學校課程與良好行程規劃,進行海外研修,培養同學之國際視野。
傳統的企管教育追求的是縱向功能性的管理學習,事事講求如何增加效率與效益、降低成本。然而,知識經濟時代來臨,講求的是如何快速上市,迅速推出下一波升級產品。科管所的教學與研究就是針對新事業、新產品發展特點重新設計之課程,包括技術與研發管理、創新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新事業策略經營等,訓練學生面臨不確定的技術與市場,有迅速反應及有整合能力。
具體的來說,政大科管所要培養的是專業產品經理,進而成為創業家、經營者、研究學者與政府科技規劃及決策領導人員。
【研究特色】
科管所從民國八十三年創所以來,即在科技創新管理相關領域的研究力求精進,是一個充滿活力成長團體;透過國家科技政策與產業科技管理研究案的委託,與科技產業環境有深度與廣度的互動,如衛星通訊市場評估、亞太科技政策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科技專案成果智財權歸屬問題、ITIS定位、軟體五年計劃評估、科技公司產品定位和全球運籌管理規劃等,都是過去七年已完成或正在進行中的研究。
諸位老師除在其專業領域各有專精及聲譽,更重要的是還領導多項跨校、跨領域、跨學院之整合研究計畫,包括:
●APEC國家創新系統 ●國科會創新與創造力研究 ●產學、產研、產產知識流通 ●國際技術移轉 ●創造力與創新衡量指標 ●組織內與組織間創新平台與機制 ●育成中心之發展與管理 ●智慧財產管理及運用機制 ●美歐日智慧財產權案例評析
這些研究皆強調對本土科技管理發展之守望、記錄與引領,成為國外學者來台研究科管領域最佳之守門人。多年來已完成至少二百篇之個案撰寫,八十餘篇碩士論文,數十冊研究報告。
【社區服務與產學合作】
諸位老師以其專業亦經常參與總統府、經濟部技術處、智慧財產局、工業局、中小企業處、國科會、工研院、公平會等單位之審查與顧問之工作,對國家科技管理相關政策之形成,有第一手之經驗。諸位老師亦經常在各報章、專欄評論及為書籍提供導讀與書評,並每年舉辦科管百大好書選,為社會大眾提供科技管理方面的新知。
為配合國家科技發展,本所於八十七年即推動成立跨系所之「科技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從事國家競爭力、亞太科技政策、科技法律與智慧財產權、兩岸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問題之研究,另依社會需要辦理相關進修及推廣業務,除辦理短期進修班外,並針對高科技公司高階經理人開辦科技企業家研修學分班,以及經濟部、智慧局、農委會等跨領域科技管理、技術移轉等人才。
【中長期發展計畫】
一、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經教育部通過,九十一年成立智慧財產研究所,智慧財產為一整合性高的學門,牽涉科技、管理、法律三個重要領域,所涉及的問題極為廣泛與複雜。而智慧財產具有高度國際性,如仿冒抄襲問題、301條款、WTO、兩岸智財保護等問題,都涉及本國與外國高科技企業之權益及國際智慧財產保護之協商。
而同樣重要的是智慧財產的管理、經營與運用,如研發成果商品化、專利分析、智慧財產鑑價、技術交易、技術移轉、授權協商、投資評估、創業等,均為國內產、官、學、研各界所面臨的重大難題。智慧財產的管理與運用問題,將為本所教學與研究的重點之一。
智慧財產研究所成立後,為培育兼跨科技、管理及法律之全才,將招收已具有理工、管理或法律背景並獲學士學位以上之人員,施以完整之智慧財產教育,並授予碩士學位。對於修習法律碩士乙組學位者,因已兼具理工與法律背景,可承認部分相關學分,縮短學習期限,有若國外兼修J.D.及M.B.A學位。
二、科技管理學群
科管所將積極推動形成科技管理學群。除新設之智慧財產研究所外,加上原有的科技管理研究所,並將碩士後MBA改制為創新與創業管理研究所,再加上將研議中的環境管理研究中心,與已有之科技政策及法律研究中心,同時結合國內外的策略聯盟伙伴,從事學研合作,建立一個完整的科技管理學群。將來視各研究所之學術發展情形,逐步邁向科技管理學院的完整學術陣容,為我國的科技產業發展相關之學術研究及人才培育作出具體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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