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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的學術發展背景與傳承,最早可以追溯至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前身中央政治學校在大陸時期的「邊政」教研。當時政府為培育蒙、藏邊疆及僑務人才,即開設相關之課程和班級。中央政府遷台後,民國44年本校在台復校之五系中即設有「邊政學系」。該系於民國58年奉教育部令改為「民族社會學系」(隸屬於法學院),同年並成立「邊政研究所」,以培養碩士級的高等邊政人才為目標。改名後的「民族社會學系」一直保有相關的邊政課程,但為配合社會的實際需要,該系逐漸增加有關社會學的課程與師資。民國70年,「民族社會學系」改名為「社會學系」,並走向一般國內社會學系的發展模式。至此,本校原邊政教研的傳統便由「邊政研究所」繼續承襲。
民國79年8月1日教育部令准「邊政研究所」改名為「民族研究所」,此係為配合當時國家社會環境的改變,希冀以更為寬廣的「民族研究」,來取代明顯具有時代侷限性的「邊政研究」。由於更名後的「民族研究所」當時只招收碩士班研究生,為健全整體教學發展,隨即規劃設立「民族學系」,並於於民國82年奉准成立。為配合新大學法的修正,本校自85年起實施系所合一制,原「民族研究所」建制與「民族學系」合併,統稱為「民族學系(學士班與碩士班)」。為更進一步培養國內民族學研究的專業人才,本系於民國90年奉准招收博士生。至此本系之學士、碩士、博士教育遂成整體一貫。
本系為當前國內大學中唯一的「民族學系」,隸屬於本校社會科學學院(更早為法學院)。本系承繼著本校近半個世紀以來的「邊政-民族」教學與研究的特殊傳統,無論從時空歷史傳承與相關人文社會學科的領域發展看來,本系可以說是本校以及國內相當具有特色的一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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