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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史 民國二十一年,國民政府在本校前身之中央政治學校籌設「地政研究班」,聘蕭錚先生為班主任,該班之成立係為因應土地改革之需要,培養中上層土地行政專門人才,亦為我國地政教育之濫觴。不久,此臨時性之「地政研究班」改為永久性之「地政學院」,而為當時全國第一個研究所性質之學院。 自民國二十九年第八期學員畢業後,因中日戰爭地區擴大而停辦,改設地政專修班。民國三十二年地政專修班又改為地政學系,此為本系名稱之由來。至民國三十六年本系又因內戰之故停辦。 遷臺之後,本系於民國五十二年復系,於民國五十七年,與中國地政研究所合作成立研究所,招考碩士班研究生,並自七十學年度起增設博士班;於民國八十二年,碩士班與博士班開始招收在職生。民國八十二年,大學部成立土地管理組與土地資源規劃組兩組分別招生。 自民國八十五年起地政系所合一,成為地政系之學士、碩士及博士班。民國八十九年,學士班除土地管理組與土地資源規劃組之外,再成立土地測量與資訊組,招收大學聯考第二類組學生。民國九十一年,為滿足社會在職教育需求,成立碩士在職專班,招收在職人員。 (二)教育目標 於優良師資與完整教學研究設備下,除注重人格培育與氣質的提昇,及培養分析與決策能力外,於專業上特別著重於公部門之土地政策與法制擬定的訓練、規劃技術的培養;私部門之土地開發與管理、土地估價、土地登記、房地產投資與仲介、土地測量與使用規劃等技能之培育,並奠立土地經濟與土地法制等學術研究之基礎。 本系大學部分為土地管理組、土地資源規劃組及土地測量與資訊組,於教學課程上,三組有共同必修學分之設置,除顯示地政系之特色外,更可方便學生取得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都市規劃技師、測量技師等職業證照,及通過國家之各類就業考試等。此外,三組亦各具有各自的特色。 本系碩士、博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以地政專業及學術研究人才之培育為教學重點,積極增加土地經濟理論、土地政策理論、土地法制分析、房地產投資與財務分析、環境與規劃分析、地理資訊系統、全球定位系統等方面之研究。本系博士班教學目標,在於培育大專院校所需之地政相關學門師資;碩士班教學目標,在訓練具備地政學理的專業人員,以提昇國內公私部門地政專業人員之品質。碩士在職專班教學目標,在提供地政相關領域就業人員之進修管道,以提升地政學理基礎,增進地政業務品質。 (三)本系特色 本系為結合人文社會與理工科技之學系,於教學上著重於地政專業理論、土地管理、土地資源規劃及土地測量與資訊實務技能,以培養地政學術研究,及公私部門之土地使用規劃與管理、土地登記與土地估價、房地產投資與仲介等人員,本系之主要特色為: 1.擁有優良師資陣容:包括有土地經濟、土地估價、土地法制、房地產投資與仲介、土地開發、土地測量與資訊及土地資源規劃等專業優良師資,全系專任教師共有10位教授、6位副教授、3位助理教授、1位講師、2位助教、1位組員、1位助理,兼任教師共有5位教授、4位副教授、講師1位,具有國內外知名大學博士學位者27位、碩士者4位。 2.具備高深教研基礎:全國惟一設有博士班,從事高等地政學術研究之學系,由學士、碩士、博士之完整高深教育,奠定地政學術基礎。 3.配合社會發展需求:配合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規劃技師、測量技師等職業證照化之趨勢,加強相關課程培訓,符合就業市場與國家社會發展之需求。 4.促進在職教育之推廣:設立地政碩士在職專班,提供地政領域相關之在職人員進修管道,提升公私部門地政相關人員之學術基礎,增進地政業務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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